來源: 第一財經日報
國務院日前發布《關于金融支持經濟結構調整和轉型升級的指導意見》(下稱《意見》)提出,優化小微企業金融服務,不僅要適當提高對小微企業貸款的不良貸款容忍度,對于銀行小微貸款的融資創新也是大開“綠燈”。
不僅如此,《意見》還首次提出了整合金融資源的概念,要求加快推進中小企業信用體系建設,鼓勵地方人民政府建立小微企業信貸風險補償基金,以及引導融資性擔保公司健康發展,幫助小微企業增信融資等。
增強內生動力
今年3月,銀監會就曾發布《關于深化小微企業金融服務的意見》,不僅延續了對小微企業金融服務差異化的監管政策,還鼓勵商業銀行進行小微業務的融資創新。例如,研究發展網絡融資平臺、創新小微企業貸款抵質押方式等。
而在此次《意見》中,監管部門再次明確了小微企業貸款增速和增量“兩個不低于”的目標,并將適當提高對小微企業貸款的不良容忍度,以此提升金融機構從事小微企業金融服務的積極性。
另外,《意見》還提出了包括繼續支持發行小微企業專項金融債,從而增加小微企業信貸資金來源;逐步推進信貸資產證券化常規化發展,從而推動金融機構盤活資金支持小微企業;適度放開小額外保內貸業務,從而擴大小微企業融資來源等創新舉措。
事實上,除了受政策驅動外,隨著金融脫媒和利率市場化的加快,商業銀行將重心轉向高風險、高收益的小微業務也是迫于自身發展的需要。
興業銀行行長李仁杰在2013陸家嘴論壇期間回答《第一財經日報》提問時也表示,無論是迫于金融脫媒加速的市場壓力,還是監管部門的政策驅動,長期來看,小微企業和零售業務都是商業銀行重要的發展方向。
“隨著巴塞爾新資本協議的落地,商業銀行的資本約束進一步加強。從資本的風險系數上來看,對于小微企業貸款的權重是比較低的。并且這些資產的流動性的計量上,也是有利于銀行的。”他舉例解釋稱。
根據《商業銀行資本管理辦法(試行)》,在權重法下對符合“商業銀行對單家企業(或企業集團)的風險暴露不超過500萬元”,且“占本行信用風險暴露總額的比例不高于0.5%”條件的小微企業貸款適用75%的風險權重。
“相比其他信貸業務,小微業務的收益回報率相當可觀。尤其在銀行業資本約束趨嚴、利潤增速放緩的大趨勢下,轉向小微業務是一個必然的選擇。”某資深銀行業分析師表示。
改善外部環境
與以往不同,此次除了強調提升商業銀行的內生動力,加大對小微企業的信貸支持力度外,《意見》還提出要改善外部環境,整合金融資源。
《意見》顯示,國務院以解決小微企業信用難題為突破口,提出要支持小微企業信息整合,推進中小企業信用體系建設,解決銀企之間的信息不對稱問題。并鼓勵地方人民政府建立信貸風險補償基金,有效分擔小微企業的信用風險。
與此同時,針對與小微金融業務關系緊密的小貸公司和擔保機構,《意見》也提出要加強監管。
而就在不久前,銀監會也已正式發文,要求商業銀行對小貸公司和融資性擔保機構進行名單制管理,由總行統一確定合作機構準入標準,并開展資質信用評級,采取分級授信。
此外,《意見》提出,支持地方人民政府加強對小額貸款公司、融資性擔保公司監管,鼓勵地方人民政府出資設立或參股融資性擔保公司,引導融資性擔保公司健康發展,從而幫助小微企業增進信用、降低融資成本。
浙江省某市政府參股的融資性擔保公司總經理向本報表示,去年以來,受中擔、華鼎擔保公司事件的影響,大部分民營擔保公司很難獲得銀行授信,而政府參股不僅有利于提高擔保公司的信用,也有助于引導該行業的規范發展。
另外,他告訴記者,去年以來,該市有不少小微企業深陷聯保鏈斷裂的危機,不少企業其實自身經營并沒有問題,只是受到聯保企業的拖累一時還不上貸款。當地政府就以“風險補償基金+擔保公司”的模式幫助這些企業切斷聯保鏈。
“這種情況風險太大,一般的擔保機構不敢介入,同樣,對于銀行而言,單憑擔保機構的信用,他們也不敢續貸。但現在不僅有了政府做信用增級,還有風險補償基金做保障,即如果該企業貸款出了問題,擔保機構的代償損失可以得到一定的補貼。”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