來源:大渝網
為支持小額貸款公司發展業務和防范信貸風險,重慶營業管理部在全國率先探索了小額貸款公司接入人民銀行征信系統的新模式,首批6家小額貸款公司集中批量接入征信系統獲得成功,取得了明顯成效。
一、小額貸款公司接入人民銀行征信系統的背景
目前,全市已批準設立小額貸款公司80余家,正式開業70余家。由于小額貸款公司為規模較小的貸款類機構,抵御風險的能力相對較弱,如果長期游離于全國統一的征信系統之外,將因信息不對稱而導致高風險客戶向小額貸款公司集中,增加其經營風險。各家小額貸款公司自成立以來,多次通過各種渠道強烈呼吁接入人民銀行征信系統以有效化解風險。但由于小額貸款公司數量多、分布廣、額度小、人員少,與人民銀行無直接的網絡連接,通過既有模式接入征信系統的客觀條件較差。
二、“重慶模式”的主要做法
基于現有征信規章制度不適用于小額貸款公司的現狀,重慶營業管理部采取適當政策傾斜和扶持,創建了小額貸款公司“集中報數、一口接入、實時查詢”接入征信系統的“重慶模式”。
集中報數是指全市數十家獨立法人機構(小額貸款公司)共用數據報送平臺。一口接入,是指小額貸款公司一口接入人民銀行信用信息基礎數據庫,人民銀行征信中心重慶分中心負責統一安裝設備、統一系統維護和安全管理。實時查詢是指在網絡接入方式上,各小額貸款公司采用數字證書認證和虛擬專用撥號方式連接電信專網,經匯聚后通過數字專線接入重慶金融城域網,再通過網間互聯平臺聯接到人民銀行征信系統,實現與金融機構相同效率的實時在線查詢。
三、“重慶模式”的成效
“重慶模式”實現了小額貸款公司“方便、經濟、安全”接入人民銀行征信系統的要求,使得小額貸款公司能夠享受與金融機構同質、同效率的實時在線征信查詢,降低其接入成本、網絡運營負擔。目前,首批接入公司已開始感受其帶來的好處。6家小額貸款公司在接入征信系統以來的兩個月時間內共計批準貸款599筆、金額1.13億元,拒絕貸款286筆、金額1400萬元,查詢信用報告1631筆。據小額貸款公司反饋,征信系統的作用主要表現在三個方面:
一是貸前審查時間大大縮短。據部分小額貸款公司反映,在接入征信系統前,需客戶本人直接去人民銀行進行查詢打印,花費客戶大量時間,公司平均取得報告則需5-10個工作日,接入征信系統后,查詢時間僅需1-2分鐘即可完成,既節約了客戶的時間,也節約了審批時間及人員成本,貸款審批只需1-2個工作日即可完成,貸前審查時間大大縮短,審貸效率明顯提高。
二是防范信貸風險作用顯現。據部分小額貸款公司反映,征信系統的接入,對公司風控體系建設起到了良好的推動作用,信息不對稱的問題得到了最大程度的緩解,征信系統在防范信貸風險過程中的效應和價值得到明顯體現,有效降低了經營風險,實現公司的可持續發展。
三是信用貸款業務增速較快。據幾家小額貸款公司反映,在接入征信系統前,因信息不對稱,風險大,對信用貸款發放較為謹慎,接入征信系統后,能全面及時的了解企業和個人的信用記錄,發放的信用貸款業務增速較接入前翻了一倍以上。
小額貸款公司是國家緩解小企業融資難的重大制度安排,也是重慶建設成為長江上游地區金融中心的重要內容。小額貸款公司接入征信系統,有利于小額貸款公司有效運用征信系統防范信貸風險,有利于征信異議及時、高效地處理,有效維護企業、個人權益和維護社會穩定,保障征信體系的健康發展,也有利于拓展小企業的融資渠道,助推小企業的發展壯大。
逾期不履行空頭支票行政處罰決定 出票人信息將納入人民銀行征信系統
近年來, 重慶營業管理部加大對簽發空頭支票行為的行政處罰力度,收到了一定的執法效果,初步遏制了簽發空頭支票的行為。
但在執法過程中,部分被處罰單位法律意識淡薄,屢次簽發空頭支票,甚至采取銷戶或提空存款的方式規避處罰, 造成了惡劣的影響。為保護持票人的合法利益,切實維護人民銀行良好的依法行政形象,推進票據業務健康發展,人民銀行重慶營業管理部決定于2010年3季度前將逾期不履行空頭支票行政處罰決定的當事人信息導入征信管理系統。此舉有助于加快社會信用體系建設,健全失信懲戒制度,增加出票人的失信成本,對保護持票人合法利益,推進票據業務健康發展,維護重慶經濟金融秩序具有重要意義。
對于具體的操作,重慶營業管理部表示將分兩步走。第一步是在下一階段先行向各銀行機構下發《關于進一步加強和完善對簽發空頭支票行為實施行政處罰工作的通知》,由開戶行通知被處罰單位盡快繳納罰款。第二步才是將拒不履行通知規定的出票人信息將導入人民銀行征信系統。
新聞鏈接:
簽發空頭支票的危害與處罰
簽發空頭支票行為干擾了企業正常的經營活動,損害了持票人的合法權益,破壞了支付結算秩序和社會信用環境。《票據管理事實辦法》第三十一條規定:簽發空頭支票或者簽發與其預留的簽章不符的支票,不以騙取財物為目的的,由中國人民銀行處以票面金額5%但不低于1000元的罰款;持票人有權要求出票人賠償支票金額2%的賠償金。
如何避免空頭支票簽發
一是企業應嚴格按照有關制度進行賬務核算和支票簽發,加強流動資金管理,避免不根據單位在銀行的存款余額就任意開出支票的行為發生。二是要加強對單位印章的管理,避免簽發與銀行預留的簽章不符的支票。 |